学术 |《淮南子》对“精神”的认识探析

时间:2025/5/26 作者: 李弘飞 赵威维 熊益亮 段晓华 来源:中国医学气功学会 浏览次数:32

编者按本文选自《中国医学气功学会第21届学术年会论文集》,由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气功教研室讲师李弘飞撰写。《淮南子》总结了先秦时期各家对于“精神”的论述,形成了关于“精神”这一范畴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理论体系,其对“精神”的认识对中医学尤其是中医气功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章深入研究《淮南子》等秦汉黄老道家著作有利于理清中医学对于人的认识脉络。


李弘飞1 赵威维 熊益亮 段晓华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 100029

摘要:《淮南子》总结了先秦时期各家对于“精神”的论述,形成了关于“精神”这一范畴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理论体系。《淮南子》中“精神”即是人之“神”,其含义一以贯之,是一种类似于灵魂的存在,是最根本的“我”。就其性质而言,“精神”为生命之根本,是心等器官发挥功能的基础,清静内守是其本性。《淮南子》对“精神”的认识对中医学尤其是中医气功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深入研究《淮南子》等秦汉黄老道家著作有利于理清中医学对于人的认识脉络

关键词:淮南子;精神;灵魂;范畴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重点研究专项(No.19VJX164

作者简介:李弘飞(1997.10-),男,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医文化,中医哲学,中医气功理论,E-mail513399729@qq.com

*通讯作者:段晓华(1971.02-),女,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医文献,中医药文化,E-mailduanxh852@sina.com

《淮南子》成书于西汉初年,是先秦汉初各家思想尤其是道家思想的集大成之作。[1]其对于“精神”的论述上承老庄而又多有发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黄帝内经》等医学著作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3]研究《淮南子》的“精神”思想,对于认识传统中医学尤其是汉代医学的身体观、生命观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1“精神”即是人之“神”,是最根本的“我”

对于传统中医中“神”,的含义,学术界普遍认为:神有广狭二义。广义之神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和人体生命活动的综合体现。狭义之神是指人的思维、意识、情感等精神活动。[4]就这一认识而言,中医中的“神”似乎对应了多个不同的实体(或者说客观的存在),这些实体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各有不同,似乎难以归于一个统一的实体。“精神”只是众多名为“神”的实体中的一个,尽管似乎它是所有实体中最重要的那个。传统中医对于“神”之所以形成了如此复杂的认识,离不开其近两千年的发展。中医理论虽基本脱胎于《黄帝内经》,但在发展过程中各家学说层出不穷,极大的丰富了其范畴体系与各个范畴的内涵,故同一个“神”含义却有不同。

《淮南子》虽由众多文人编纂成,但毕竟是在淮南王刘安的主持下完成,有着相对统一的指导思想,纵观全书,“神”与“精神”出现的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原道训》《俶真训》《精神训》三篇中。书中“神”与“精神”,除少数几处代指自然之神灵外,大部分指人的一部分,其含义也较为统一,故可以认为《淮南子》中之“精神”即是人之“神”,二者对应同一个实体。

《淮南子》中,“精神”的与生死密切相关,《精神训》中有言“故形有摩而神未尝化者,以不化应化,千变万抮而未始有极。化者复归于无形也,不化者与天地俱生也。夫木之死也,青青去之也,夫使木生者岂木也,犹充形者之非形也。故生生者未尝死也,其所生则死矣;化物者未尝化也,其所化则化矣。”此处“使木青青者”,显然不是有形的树木本身,而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无形的存在,结合上下文,这个存在应指树之“神”。相对有形的树木,无形的木之“神”才是更根本的那个树。以树喻人,人的形体终将死去,复归于无,而只有人的“神”才能与天地共生,游于无穷之境。《淮南子》此处显然带有灵魂不死的“神不灭论”的观点。“神”是否会死,并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但这种论述,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淮南子》中的“神”或者说“精神”,是根本,最核心的“我”。这个“我”既是生命的根本,同时又带有精神性,是一个带有多重性质的统一的,可知的实体。

2“精神”为生命之根本

汉代思想强调天人感应,各家往往将各类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人之生理病理现象作类比,寻找人身、人事与天象之间的联系,从而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淮南子》产生于这种思想背景下,亦选择从天地自然的角度来解释人之生命。《淮南子》中,反复将“形”“神”对举,认为“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5],形神分别受于天地,共同构成人之生命。由于我国自上古时期便有天神信仰,将天神、上帝作为最高的主宰,这种精神受于天,形体受于地的生命观其实也说明了精神相对于形体的主导地位。《淮南子·原道训》《淮南子·精神训》中均举病“狂者”为例,认为狂者形体完好,而“不能避水火之难”,不能“越沟渎之险”,其原因在于“神”的异常。“故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6]在这套有形神共同构成生命的体系中,神相对于形,在理论上自始至终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如果这一主导地位被打破,则生命便会出现异常。[7]

精神又是使机体保持健康,抵御外来情绪刺激和病邪的重要保障,“精神盛而气不散则理,理则均,均则通,通则神……是故忧患不能入也,而邪气不能袭”[6]。精神足,则生命可按照其正常状态运行,忧患外邪均不可侵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精神更类似于一种生命力的象征,精神足,则生命力旺盛,各种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精神不足,生命则会向衰亡的方向发展。《淮南子·俶真训》曾举“罢马”与“狡狗”的例子作对比。疲敝的马与少壮的狗,二者虽均死,但一者已枯槁,一者犹润泽;一者“神漠”,一者“鬼娆”。[8]少壮如老弱的区别在于生命力的旺盛与衰弱,而《淮南子》中,则以“精神”的充足与否来区别之,则可见“精神”是生命之根本,生命力的象征。

正是因为“精神”是生命之根本,生命力的象征,在对待人的生死健康问题时,《淮南子》更注重人精神的保养。《淮南子·原道训》“悲喜转而相生,精神乱营,不得须臾平……而日以伤生,失其得者也”[8]精神为情绪所乱,则会伤人生机,故养生之法,应以养神为主。《淮南子·精神训》中,则将养形之人与养神之人做对比,认为,真人能保养精神而合于道,故“是故其寝不梦,其智不萌;其魄不抑,其魂不腾;反覆终始,不知其端绪……其动无形,其静无体;存而若亡,生而若死;出入无间,役使鬼神;沦于不测,入于无间,以不同形相嬗也;终始若环,莫得其伦[6]。真人明白通达,不为外物所累,故能超脱生死,而达到真正的自由。而养形之人“吹呴呼吸,吐故内新,熊经鸟伸,凫浴蝯躩,鸱视虎顾[6],精于导引,也许可以做到形体的通达。但在真人看来,如此役使形体,亦会扰乱心神,损害人之生命,而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

3“精神”是心等器官发挥功能的基础

在先秦汉初,心普遍被认为是思维、情绪产生的器官,形体的主宰[9]。《淮南子》中亦有如下论述:“心者,形之主也”“夫心者,五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支,流行血气,驰骋于是非之境,而出入于百事之门户者也”“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接而说之。不知利害嗜欲也,食之不宁于体,听之不合于道,视之不便于性。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6810]心为人身之主宰。四肢、五脏、官窍、血气虽各有其独特的功能,但都需要接受心的统帅节制,心之功能正常行使,全身各部方能协调一致运行。另有“心虽乐之,节之以礼”“以知虑为治者,苦心而无功”[8]这些论段从反面说明,心是思维、情绪产生的器官,如心之功能行使不当,则会产生各种不利于人的思虑、想法和情绪。如将人比作秦汉之际的国家,则心便是国家的君主,统帅文武百官(即脏腑肢体),制定政策命令(即思维,情绪等功能)。

《淮南子》中,作为人生命根本的“精神”,被看做是心行使其功能的物质基础。“神者心之宝也”“形劳而不休则蹶,精用而不已则竭,是故圣人贵而尊之,不敢越也。夫有夏后氏之璜者,匣匮而藏之,宝之至也。夫精神之可宝也,非直夏后氏之璜也”[6],正因为“精神”的重要作用,故《淮南子》自始至终都将其视为珍宝,不敢随意挥霍使用。但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讲,“精神”更像是一种物质,这种物质无形无象,至精至微,但却可以被心使用。[11]

《淮南子·原道训》从正反两方面,举例说明了“精神”与视听功能的关系。“今人之所以眭然能视,替然能听,形体能抗,而百节可屈伸,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别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之使也。”“凡人之志各有所在而神有所系者,其行也足蹪趎埳、头抵植木而不自知也,招之而不能见也,呼之而不能闻也。耳目非去之也,然而不能应者,何也?神失其守也。”[8]前文已有论述,心是形体的主宰,形体官窍之功能都需要受到心的统帅与制约。而在此处《淮南子》则认为,眼耳正常发挥功能,不至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关键还在于精神的内守。精神在,则人能明辨黑白美丑,肢体可自由屈伸;精神不在,则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闹出足陷地洞,头抢巨木的笑话。从这里可以看出,“神为心之宝”的论述,不仅明示了神的重要性,暗示了神的物质性,更说明精神是心等器官发挥其功能的物质基础。“精神”内守而充足,则耳聪目明而可受心自由支配;“精神”散乱消耗则人难知客观环境的变化。

4清静内守是“精神”之本性

自《老子》开始,道家便把“道”作为最高最根本的存在,《淮南子》亦秉承这一基本观点,首篇《原道训》开篇就描绘了道的特性,认为其“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8],是宇宙最根本的存在和原则。道能化生万物,万物的运行都要符合道的要求,人为天地宇宙的一部分,自然也要符合这一原则。道化生万物却不对其进行占有和主宰,“无为”“虚无”是道的基本特性。“夫静漠者,神明之宅也;虚无者,道之所居也”[6]神是生命的根本,神之于人的地位,本身就类似于道之于天地宇宙的地位。因此,精神之特性便与道类似,以清静内守为本。

然而,“今盆水在庭,清之终日”“浊之不过一挠”[8],水本性清澈,然而只需一搅,便会浑浊,而要恢复其清澈的状态,则需静置许久。“精神”如水,虽本性清静,然极易为外物所搅动。外界的功利、声色,内心的情绪、好恶、思虑都会扰动人之“精神”,使精神外越而不安。“夫天地之道至纮以大,尚犹节其章光,爱其神明。人之耳目曷能久熏劳而不息乎?精神何能久驰骋而不既乎?”[6]从汉代天人感应的思想出发,《淮南子》认为,人天同构,人之“精神”如天之光明,虽明亮但不可久越于外。保持“精神”清静内守之本性,方能与“道”为一,使人之功能正常而尽其天年[14]

除了理论说明,《淮南子亦反复列举人身之例,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了保持“精神”清静内守是保证各器官(尤其是心)功能正常的基础。前文所列举“足蹪趎埳”“头抵植木”之人,招之不见,呼之不闻,并非因为没有耳目,而在于“神有所系”。“精神”为外物所劫,则无以充养全身脏器,虽有耳目而难以发挥其本有之功能,以致“不自知”。反之,“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不仅可以“以视无不见,以听无不闻也,以为无不成”,而且“望于往世之前而视于来事之后,犹未足为也,岂直祸福之间哉”,可以很容易的明了事件发展的来龙去脉,预测未来,明晰祸福,充分发挥心“知”之功能。

“精神”本性和理想的状态都是清静内守,但前文已有论述,《淮南子》中之“精神”并不具有明显的主观能动性,并不能自己主动守于内,也不能主动清静,此即所谓“事其神者神去之”。因此,守神之法,并不能从“精神”自身入手。“精神”之行为多被动,其外越多是因为外界的声色、事务、名利,内心的欲望、好恶、情绪引起。故守神之法,在于损其外物,复其本性。其本质是使“机械知巧弗载于心”,心无谋虑无欲欲望,则神不被外物所牵绊,自然可以达到清静内守之状态。

5小结

“精神”一词虽早在先秦文献中就出现,但《淮南子》确是首次对这一概念进行系统总结与阐发,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淮南子》中,“精神”与人之“神”代指同一实体,这个实体即是最根本的“我”。这个“我”可以理解为是人的灵魂,但又有其独特的性质。首先,《淮南子》中“精神”是生命的根本,其本身即是人的生命力。我们可以通过观察一个人的神态、肤色、眼神等外在表现来认知他生命力的强弱,而这种内在的生命力的强弱,即是人精神状态的强弱。基于这种特性,作为生命力的“精神”自然就成了人各脏器发挥功能的基础,如耳得神方能听,眼得神才能视等。而由于心在秦汉时代普遍被视为一身之主宰,故《淮南子》中尤其强调“精神”对于心的重要性:“神”为心之宝,精神存于心,方能使心正常发挥其“知”与统帅功能。最后,清静内守是“精神”的基本特性。“精神”体道而生,自然带有道的特性。道本无为,故“精神”亦需保持其清静内守的特性。“精神”清静内守而不外越,即是生命力内守而不过度消耗,生命力自然充足,心与各脏器自然也能保持功能的正常。保持“精神”清静内守得到本性,方式养生的根本。《淮南子》对“精神”的认识,是后世尤其是后世中医学对“神”与“精神”认识的基础,但因时代久远,其认识亦与后世有着很大的不同,深入研究《淮南子》对“精神”的认识,有利于理清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医学“精神”观念的发展脉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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