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通知 | 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招募通知

时间:2024/9/21 作者: 中国医学气功学会 来源:中国医学气功学会 浏览次数:1022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医学气功学会的章程规定,经学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审核批准,中国医学气功学会制定发布了《中国医学气功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拟定于12月初进行换届选举,现面向全国招募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会及专委会简介

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是由医学气功科技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及与医学气功相关的医疗、教育、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气功工作者的纽带,是发展中国医学气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前身是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气功科学研究会,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全国性气功组织。1993年1月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中国医学气功学会,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社会组织。

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自2020年11月在江西南昌成立以来,积极推动气功医疗的发展,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积极作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气功医疗服务。

二、委员候选条件

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须是中国医学气功学会会员,符合中国医学气功学会会员条件,拥护学会章程,经推荐人(须为学会正式会员)推荐,成为中国医学气功学会会员。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积极上进,乐于奉献。

2.热爱中医气功事业,热心学会工作,品德良好,团结协作,具有多年习练中医气功及气功医疗经验,本人自愿并积极参与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相关活动。

3.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确有气功专长,能够从事气功医疗或健康服务工作,具有高尚的学风和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应有发展中国医学气功学会会员的义务,要求委员发展会员3名及以上,常务委员发展会员6名及以上,副主任委员发展会员10名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准备

1.非会员请先通过线上申请成为会员,入会链接:https://www.cmqg.cn/Mobile,成为会员后再申请委员。

2.会员请填写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3.会员需提交电子材料①学历证书、职务与职称证书、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4.委员需提交电子材料:①委员申请表扫描件(粘贴个人证件照);执业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证书扫描件。

5.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111日前发送至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委会筹备组邮箱:951237162@qq.com。联系方式:刘老师15570352376(微信同号)强老师:17370043973(微信同号)

6.换届大会时间请关注中国医学气功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cmqg.cn)及微信公众号(中国医学气功学会)后续通知。

附件一: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附件一: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